今年七月,世界将是伦敦的,当奥运会的脚步临近,我要去英国。
柯南道尔笔下,伦敦是个浓雾笼罩的神秘城市。福尔摩斯和华生乘马车在城市里穿行,寻觅隐藏在迷雾中的罪恶。大侦探无案可破时,也许会站在窗前感叹“黄雾沿街,滚滚而下”,而事实上,弥漫在19世纪英国文学史里的浓雾,只有对那些局外旁观者来说,才是美丽的。
雾都这个名字,听起来就给人一种冷酷忧郁的印象,遍街泛着冰冷光泽的大雾,泰晤士铅灰色的河水,大本钟麻木而毫不留情的报出时间逝去的声音。。。。。。让人想起的不只是亨利八世或维多利亚女王,又或是其他那些留在历史已经泛黄的书页中的名字,他们使城市不朽,而自身作为人类的短暂时光也由于这种不朽而得以永远流传。稳重地、恪守地、优雅地、固执地,永远流传下去。伦敦就是这样一个融汇了人世间的无数传奇,磨碎他们,散发到大街小巷的寒冷潮湿的空气中,同时却又丝毫不动声色的城市。
在人们的感觉中,伦敦的时间永远是黄昏的冬天,纵然长年累月住在那儿的英国人也许更喜欢夏日,纵然有整整一个星期的阳光照在古老的街道上,随时可以嗅到温暖空气中玫瑰散发出的甜香芬芳,可以悠闲地信手挥洒一道真正的彩虹,固执的伦敦却始终不会,或者说不愿用暖色调来装饰自己。
这个城市因为固执地保存了这种灰色的沉默,反而变成了乐于描绘它的世人们眼中最完美的形象,无论说他是天堂的、地狱的,最好的或者最坏的,只有最极端的词汇才能表达,像极了世世代代走在暗色街道的伦敦人,骄傲的不可一世,却又是这世上最彬彬有礼的人。多半是因为他们真正相信自己,真正高傲的人是不屑于在喧嚣的人世前张扬的。
还有两个月,我将和这个灰色的都市相拥,让“泰晤士河、莎士比亚、剑桥”这些如雷贯耳的名字从此,不再是一种象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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